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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啊摇清楚、分明的午后,天空干净得发涩,黑的影子、白的阳光,街角灰色的招贴画…… April 19 彩云之南——零散的开头 跟随海洋学家四处考察,写航海日志,把皮肤晒成全棕、眼睛染上阳光的颜色,在星夜喝酒,躺在甲板上做温暖濡湿的梦。
——我的美好的似乎没有可能实现的梦想
终于决定整理云南的游记了。
在这个暖暖的春日开始回忆起冬天的故事。
曾经在和一个朋友聊天时说起,如果当初没有学中文的话,我现在很有可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三流服装设计师,或是一个满脸风霜的地质勘探队员。(因为当初的高考志愿差点就填了中国纺织大学或是中国地质大学)朋友安慰说,服装界欢迎一个能带来童话的设计师,地质考察队需要一个喜欢和当地土著交谈的女队员。虽然是安慰的话,可是听着十分受用,尤其是后一句,我把它当作是一种赞美。
在旅途中,比起看风景,我更喜欢和当地人交往。我宁愿放弃雪山,而花上一整个下午坐在火塘边和一个小喇嘛聊天。行走使我的状态放得很开,因为我一直相信,只有你表现出真诚,你才可能得到别人的真诚。只有你从心里接受一个地方,你才不会觉得这个地方排斥你。
怀念这一路上,萍水相逢的人们。教我逃票的昆明的大巴司机,教我唱赞美诗的大理的教会图书管理员,在泸沽湖让我搭顺风车的长得很像韩寒的户外俱乐部领队,香格里拉藏传佛教寺庙里腼腆而虔诚的小喇嘛,来自西藏的纯朴的小士官……
还有陪我走山路的大黄狗,和我从大理到香格里拉同乘一辆车的鸡……
March 22 晨中的太极,推托的游戏最近听歌比较多。常常在看书或电影的时候,会突然想起某支歌,于是就丢开书或电影去唱片架上找来听。 总结一下,最近听的歌,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。年少时,向往老者的淡定睿智;年纪渐长,对于少年却反而有了羡慕。曾经一个朋友感叹,她见到年纪比她小的女孩子,就会觉得她们每一个都是那么新鲜,那么漂亮。记得当时自己对对方说,那是因为你的心已经老了。朋友听了只能苦笑。现在想想,自己也到了这个份上。 此刻很想听张学友93年演唱会上唱的那支《李香兰》。我第一次听到这支歌,也是演唱会的版本,不过是齐豫的。 李香兰,一个出生在中国却拥有日本血统的女孩,上世纪三十年代末“满映”的当红演员,唱红《夜来香》等曲子的名歌星,她的故事,仿佛是法斯宾德《莉莉·玛莲》的东方版本。 她在自传《在中国的日子——李香兰:我的半生》中提到,1937年她以中国人身份无意中参加了一次抗日集会,当时没有人知道她是日本人。与会的人都要表态“假如日本军侵入北京,诸位要怎么办?”李香兰不知怎样说好,只能说“我要站在北京的城墙上!”接着,她在书中写道:“我只能这样说,双方的子弹都能打中我,我可能第一个死去。我本能地想,这是我最好的出路。” 找来《李香兰》的各种版本听,玉置浩二、张学友、梅艳芳、关淑怡、齐豫等等等等,比较着来听,越听越是喜爱,每个歌手仿佛都唱进了自己的生命。玉置浩二的原汁原味,张学友的声音和技巧好得没话说,梅艳芳的多了哀怨与悲情,关淑怡的却又添了怨恨和不羁。最喜欢的,当然是齐豫的版本。其实只要是她唱的歌,又有几首是不喜欢的呢。 听多了,突然就想到了生与死。前几日,看到齐秦说的一句话,意思大抵是他信仰藏密佛教,因而看淡生死,人不过就是走进又走出。齐豫随弟弟去过大漠。一直觉得,齐豫身上有一种气质是属于大漠的,有一点悠远,有一点苍凉。当年,齐秦由姐姐的一把木吉他带出道。数十年,他们姐弟俩的感情还真是好。几年前,齐秦做过一段时间电台DJ,有档节目请来姐姐一起做,齐豫的出场白很有意思,“大家好,我是齐豫,我是今天晚上DJ的姐姐。” 每次说起齐豫,总是有些语无伦次。 还是来说生与死吧。生命的轮回、前世和今生,最近总是对这些比较敏感。齐豫唱过一支歌——《那个叫老的人》——“每个人的故事,从自己的哭声中开始,在别人的哭声中结束。”如此看透人世,但未免有些太过悲凉。相比较,倒是更喜欢歌里面的另一句歌词—— 晨中的太极,推托的游戏。
March 17 伊帕内玛来的少女晚上翻出Astrud Gilberto来听。音乐响起,房间里就洒满了南美洲温暖的阳光。 晒黑的皮肤,婀娜的身姿,年轻漂亮的伊帕内玛少女,正在走来…… 伊帕内玛来的少女,成了很多爵士迷的初恋。 提到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,就不能不提到这样的几个名字:Antonio Carlos Jobim、Gilberto夫妇和Stan Getz。其实,也正是这几个人,撑开了上世纪60年代初Bossa Nova的辽阔天空。 Stan Getz,美国爵士大师、著名的萨克斯风演奏家。1962年的他如往常一样喜欢出没在某个夜间俱乐部,抽着雪茄、啜着苏格兰酒,兴致所至地摆弄一下他的萨克斯风。如果不是美国词作家吉恩·里斯(Gene Lees)的一次南美旅行,1962年的Astrud Gilberto也正站在南美洲明媚的阳光下,和着丈夫Joao Gilberto轻松随意的吉他声,踩着慵懒的舞步。 1962年,在南美旅行的吉恩·里斯听到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在巴西的大街小巷传唱,于是他便将这支歌的曲作者Antonio Carlos Jobim和演唱者Joao Gilberto带到了美国引介给了Stan Getz。 于是,1963年,Stan Getz和Joao Gilberto灌制了后来引发全美Bossa Nova狂潮的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唱片《Getz/Gilberto》,这张唱片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无懈可击的完美。而Astrud Gilberto作为丈夫的翻译,被制作人异想天开地发掘出来,因此就有了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中那个略带稚气的慵懒女声。此后,Astrud Gilberto成了最具世界知名度的巴西歌手之一。 Astrud Gilberto的脸庞有着南美女子特有的明媚,又于热带气息之中显出优雅。当年,美国著名音乐杂志评价她的声音:以流行的观点而言,她的歌声叫人难以抗拒。 而此刻,她的声音飘荡在我的房里,依旧难以抗拒,叫人想到暖融融的海滩,晒烫的砂石,一个小麦色肌肤的女孩在人群中摇曳生姿地轻轻摇摆。我喜欢这样的声音,温暖、明亮、安抚人心。 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后来被许多人翻唱过。翻唱作品的命运大多一样,总是难以颠覆经典,不久便如同过眼云烟。可是最近听到的一个翻唱版本却值得欣喜,来自范怡文。 范怡文,八十年代台湾的畅销歌手,正当红的时候却突然抽身离开,在桃园开了一爿服装设计店,耐得住寂寞。投身服装设计行业多年,如今早已创立自己的品牌成为著名服装设计师的她,却又想起了曾经的歌手身份,重手笔做了张唱片《记得用力爱自己》,翻唱的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就收录其中。虽说多少带了点玩票的性质,可是声音够本钱,加之心态、身份的转变,这张爵士风格的专辑似乎有种爱听不听的决绝味道。 因为在《The Girl From Ipanema》中Astrud Gilberto是初试啼声,所以还脱不了有些稚气,甚至是不合节拍。范怡文版的则多了一点点沙哑,正是这沙哑更显味道和游刃有余婉转自若,却又因此而显出原版的随意来。所以,把这两个版本放在一起听,常常会有惊喜。 近年来,随着小资队伍的壮大,小野丽莎逐渐走红,Bossa Nova风潮再起,连马友友也出了Bossa Nova风格的演奏专辑,诺拉·琼斯则以她洒脱平静的音乐性格又培养出了新一代的爵士拥趸。上述三者的CD,我也曾热衷过。 可是,突然想起了谁说过的一句话:如果拿Astrud Gilberto比霍洛维茨的话,小野丽莎不过是理查德·克莱德曼。 其实,也不必急着把谁划为阳春白雪,又把谁归入下里巴人。Bossa Nova要的不过是一种慵懒的姿态,一种摒除夸张、与人聊天般的闲散格调,无人管你是不是愿意跟着音乐一起摇摆。
March 15 昨天的琐事,泛滥的情结 昨天下午,看从大理带回来的《无处为家》,接着又翻出《走出非洲》,看着看着,忽然就勾起了我的流浪主义非洲情结。
晚上,一边听《尤利西斯的凝望》的电影原声,一边和朋友聊天,居然聊到了天空微亮。宗教、信仰、神秘主义、拉丁美洲、灵异事件、流浪、童年、海……聊到最后怀旧情绪泛滥得一塌糊涂(不知怎么,最近似乎人人都在怀旧)。不过,我们这场以“牛排”开始的聊天,最后居然还是以“牛排”结束了。还真是会首尾呼应,呵呵。
其间换了一张碟,是日本Victor公司出品的拉美民间音乐,叫做《华丽民俗》。于是又想起了玛雅印加文明、安第斯山脉、排箫竖笛四弦琴、春光乍泄弗里达、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和墨西哥浓墨重彩的大地。结果,我那无处不在的流浪主义,又开始泛滥起拉丁美洲情结。桌子上正好放着一本美洲译诗选,随手一翻便跳出了这样的诗句:
……
但古老的夜深邃,如一口罐子
装满了凹面的水。水呈现出无限的纹理
而徘徊的独木舟上,仰望着星星
人用一支烟量出了闲散的时间。
……
(1925,面前的月亮,博尔赫斯)
可以想象,窗帘外的天空正在一点点变亮,可是我瞪着迷离的双眼心里在想,眼睛大概是要坏掉了。
彻夜不眠,居然可以总结出了目前自己状态的症结所在:我总是在否定自己。一个阶段否定掉前一个阶段的自己,下一个阶段又否定掉这一个阶段的自己。否定,否定,再否定。总是这样,偏离人生的航线,摇来摆去,折腾自己。
从昨天开始,接受一个朋友“感染疗法”的治疗。
忽然想念我的这些朋友,有些在幸福的路上追寻,有些正在黑暗里游荡。 March 13 游戏,游戏
被阿培点名了。(先说sorry,因为有一段时间不方便上网,所以拖欠了一个月)
不活了。 彼此理解、彼此尊重。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温暖、很安全。 想安静的时候,有各自的空间。想倾诉的时候,彼此聆听。到老了的时候,仍然有很多话说。 累了的时候,知道对方就是最好的依靠。
我的问题:你最希望自己拥有什么? YH,就点你了!
March 10 哥哥今天,哥哥结婚了。 几天前,哥哥给我打电话,说“我要结婚了,你来吗?来做伴娘。”只说了一句话,那么大的人竟然也腼腆起来。 可是,我却去不了。 哥哥并不比我年长许多,从小一起玩耍,就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哥哥。小时候,不知踩坏我多少玩具。不过,他也曾偷偷地带着我溜到河边打水漂,或者在某个冬日的夜晚,花光所有的零用钱为我买来烟花。后来,我们长大了,却没有了小时候的那份熟络,反而慢慢疏远了。只是偶尔想起时,总还是觉得亲近。 理想中的哥哥,应当是妹妹的保护神,宠爱着她,不让她受到委屈和欺负。小的时候,会用拳头保护妹妹,长大了,则用他的人生经验和阅历为妹妹护航。所以,曾经在一篇童话里这样描述——“帕沙不断地告诉妹妹,要勇敢要勇敢,小小的胸膛里,充满了男子汉的气魄和骄傲。冬妮娅将小手放在哥哥的手里,全心全意地相信着自己这个无所不能的哥哥。” 可是现实当中,却并不是这样。哥哥自己都曾经差点成为问题少年。倒是长大以后,偶尔再见面时,他倒真有点哥哥的样子了。 从来没有见过哥哥一本正经地穿西服。每次见到他,永远是懒散的T恤牛仔裤。不过今天一定是穿了考究的西服,身边伴着美丽温柔笑靥如花的新娘。 想来,哥哥今天一定很开心。 祝他美满幸福!
January 26 果果的日记(一)细数我们家第四个成员的“恶劣”行状……
1.自报家门 姓名:白果 小名:果果 性别:女 年龄:半岁 品种:不知 特征:近视眼、招风耳、罗圈腿,走路外八字。好歹还是双眼皮。此外,坐着的背影像 猫,打起洞来像鼹鼠,跑起来像兔子,跳起来像袋鼠。 特长:打洞、装可怜 爱吃的食物:骨头、肉、青菜、米饭、黄瓜、胡萝卜、苹果,以及你嘴里吃的任何东西 曾经非常喜欢吃甜食(害得我替它会得糖尿病) 现在喜欢吃牛肝(我又开始担心她的胆固醇了)
2.小时候 白果到我们家纯属意外。有朋友在外面抱了一只小狗,可是没有地方养,就裹在怀里送到我们家来了。那时,小狗才出生不久,团头团脑,一身雪白。正好家里有一棵白果树,妈妈就给她起名叫“白果”。 一直想养一条大一些的狗,像牧羊犬之类。我喜欢把狗当做朋友,而非宠物。 不过,好在白果不是狮子狗(最不喜欢狮子狗,总是一付谄媚的样子)。所以,我勉强接受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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